发布时间:2022-09-22

一、燃气有哪几类?

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以管道方式输送到居民家中,液化石油气以瓶装方式供应居民。天然气和人工煤气比重比空气小,泄漏后容易扩散;液化石油气比重比空气大,泄漏后易积聚,不易扩散。

二、燃气使用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使用燃气时,要保持室内通风,开启油烟机、排气扇等排气设施,及时排除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二)使用燃气过程中,应有人监护,防止汤水溢出扑灭火焰或干烧造成事故。

(三)用气完毕,管道燃气用户要关闭燃气表后阀门,长期外出还应关闭表前阀门。

(四)燃气器具和燃气管道连接胶管应使用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不得穿墙使用,与燃气器具、燃气管道连接处必须加管卡紧固并应定期检查更换。

(五)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器具的房间严禁居住人,并不得改作浴室、客厅或其他用途,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六)在使用燃气的房间不得使用其他固体、液体燃料,建议用户不同时使用两种气源。

(七)用户应经常检查室内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将肥皂液涂抹于燃气管道系统各连接处,检查是否漏气,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八)遇停气或燃气压力不正常而无法正常使用时,要关闭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表后阀门并拨打0635-7739188咨询。

(九)建议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三、发生燃气泄漏等事故应该怎么办?

(一)如发现燃气泄漏或异常现象,应立即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开窗通风,杜绝一切明火,不要开灯、开关电器,然后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119、110报警。

(二)发现室内燃气管道等设施着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迅速关闭燃气管道阀门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用水、湿毛巾、灭火器等扑灭火焰;同时,拨打119、110报警。

(三)发现燃气中毒,应立即将患者移到通风处,并采取保暖措施,拨打120急救电话。

四、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使用符合气源要求和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

(二)燃气燃烧器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内,不得安装在卧室、浴室、客厅、地下室内。

(三)使用燃气燃烧器具的房间应同时安装油烟机、排气扇等排气设施,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炉需安装专用烟道,室内严禁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家用燃气灶除外)安装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安装前应当到燃气供应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后方可安装。

(五)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每次使用完应关毕阀门。

(六)长期不用的燃气燃烧器具恢复使用前,要请专业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冬季使用完燃气热水器后,要打开底部的放水阀将热水器内的水放净,避免冻裂管道。

(七)燃气燃烧器具出现故障,用户应找有资质的单位维修。

(八)及时更换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燃烧器具。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

五、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哪些用气规定?

(一)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和阀门之前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动切断装置和阀门之后的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用户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其管理、维护范围内的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单位实施。

(二)房屋出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户主(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将有关燃气使用须知告知房屋承租人或使用人。

(三)不得盗用燃气。

(四)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转供燃气。

(五)不得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堆放、悬挂物品,或者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施的接地导体。

(六)不得封闭、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

(七)不得擅自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抢险、抢修等紧急情况除外。

(八)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九)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超过使用期限、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

六、用户燃气安全检查如何进行?

(一)管道燃气经营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在送气的同时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检人员发现用户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用气方面存在问题的,安检人员将告知用户及时进行整改。

(三)用户应积极协助、配合安检人员入户安检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使用安全。